台南市海東國小『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實施辦法

一、主旨

為增進全校師生『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認知,辦理加強校園反仿冒等相關事宜。

二、依據

依據教育部電字第八八一三O五三六號函、內政部台八八內警字第八八七O三三五號函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五發字第一二七四六號函辦理。

三、辦法

1.     將校園反仿冒、尊重保護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列入相關課程教材中,以加強全校師生尊重他人創作之基本理念。

2.     加強學校電腦教室之管理,避免被利用於製作盜版品。

3.     公告本校『全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請全校教職員工傳閱後簽名;日後若經查獲在校內自行安裝非全校授權之電腦軟體需自行負所有責任。

4.  於學校網站加強校園反仿冒、尊重保護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宣導

四、附件:海東國小全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

五、本案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校長:  教務處:  訓導處:  總務處:  輔導室:  人事: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