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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附幼 - 幼兒園 | 2019-09-11 | 點閱數: 698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小附設幼兒園 108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依「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施行細則 等有關規定辦
理。
二、依 臺 南市海東國小 10 8 年 9 月 3 日 海東小人字第 1080858305 號函 辦理。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職缺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幼兒園  一般代理教師(兼導師)  育嬰留職停薪缺
    1               1         108.09.25~ 109.01.20
一、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
二、本校招聘類別為一般代理教師 若錄取後,因未報到而產生缺額,則以正、備取成
績高低依序遞補。
三、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
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 1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 年 09 月 11 日(星期 三 )至 09 月 1 6 日(星期 日 )下午 4 時
第 2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 年 09 月 18 日(星期 三 )至 09 月 18 日(星期 三 下午 4 時
第 3 次招考公告時間 108 年 09 月 20 日(星期 五 )至 09 月 20 日(星期 五 下午 4 時
二、方式:簡章公告於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臺南市教育
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切結書 、委託書 等)。
肆、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 或第 3 次招考,
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 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臺南
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第 1 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 年 9 月 1 1 (星期 三 )至 9 月 1 6 日(星期 一 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2 次招考報名日期 108 年 9 月 1 8 日(星期 三 )至 9 月 1 8 日(星期 三 )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第 3 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8 年 9 月 20 日(星期 五 )至 9 月 20 日(星期 五 下午 4 時 (逾時恕不受理
二、地點:本校 幼兒園 (地址: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三段 381 號,電話: 06 25 57531 10 。
三、報考者請於招考報名期限內,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 http://104.tn.edu.tw )完成資料登錄。
四、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切結書」各一份 、 個人簡歷表兩份 請以 A4 紙張大小影印,直式
橫書,按順序裝訂成冊,附件含個人簡要自述、各類證照、相關專業領域證照、
資格證明及個人教學表現或獎勵事蹟等)。
(二)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1 張,請貼於報名表。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大學以上學歷證件。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學歷證明文件。
(五)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修畢證書正、影本各乙
份。
(六)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七)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文件(女性免繳驗)。
五、方式:採現場報名或委託報名(恕不接受通信報名)。於報名時現場檢齊繳驗表件,
即當場接受資格審查。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於放榜錄取後發覺者,取消錄取資格,若已分
發聘用則應予以解聘。
1. 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第 12 款或第 2 項後段規定情事之一者。
2.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第 33 條各款情事者。
3. 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
二、資格條件:
第 1 次報名資格 1. 具候用名冊資格者。
第 2 次報名資格
1. 具候用名冊資格者。
2. 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
第 3 次報名資格
1. 具候用名冊資格者。
2. 幼兒園合格教師證者。
3. 教保員資格者。
4. 大學以上畢業者。
陸、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 年9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起 (請於上午 8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
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 年9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 00 分起 (請於上午 8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
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108 年9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 00 分起 (請於上午 8 時 50 分前至幼兒園辦公室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依上開時間親自至本校幼兒園辦公室報到,逾時以棄權論。
柒、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試教( 60%):
(一)範圍:幼兒園主題教學(主題自選,教材、教具請自備)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 藍班。
二、口試(40%):
(一)範圍:以教育理念及教保知能為主。
(二)時間:每人每人 8 分鐘(統問統答;提問 2 分鐘,回答 6 分鐘。第 7 分鐘響鈴
1 次、第 8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全部甄試人員試教結束後再進行口試。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甄選結果公告、通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 年9 月 17 日(星期二) 12 時前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局資訊
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
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並通
知錄(備)取人員。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 年9 月 19 日(星期四) 12 時前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局資訊
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
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並通
知錄(備)取人員。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108 年9 月 24 日(星期二) 12 時前公告在臺南市教育局資訊
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
資訊中心-公告區(http://www.tn.edu.tw/index.htm)並通
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當日,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第 2 次甄選錄取人員請於 9/19(四)上午 10 時,第 3 次甄選錄取人員請於 9/24(二)
上午 10 時人事室報到,並於報到當日進行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聘
任。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
https://www.htps.tn.edu.tw/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
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 X 光檢查合格證明)、最近三個內核發
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不合格或有刑事紀錄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
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7 條、第 8 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
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代理聘用期間,課務依學校課程需求進行排課及行政職務分配。如因教學不良或表
現不佳,影響正常教學及學童權益,本校得隨時解除代理職務。
六、六、教師應遵守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校園性侵害或
性騷擾防治準則』第 7 、 8 條規定及避免違反刑法第 227 條之規定,若有前揭情事發
生,則依法令規定,予以停聘或解聘。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來電洽詢( 06–2557531 轉 10 幼兒園辦公室)。
八、考試相關事項: 06-2557531#10 (幼兒園:黃美芬主任)
壹拾、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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