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4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090122583 號書函辦理。
二、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托育機構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托育服務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0A400 )分頁下載參閱。辦理子女托育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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