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南市政府 110 年 10 月 22 日府人給字第 1101181829 號函辦理。
二、本次收件作品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攝影等五類;請參加同仁依所附簡章,精選創意作品以電子檔案繳件參展,並可錄製語音介紹。
三、作品選送方式: 110 年 11 月 24 日前交由人事室至 ishare 表報系統填報繳件。上傳作品之電子檔案規格須為畫素達 1,200 萬以上之電子檔案(JPG 檔),檔案大小 3-5MB ,彩色或黑白照片皆可。若繳交之電子檔案效果呈現不佳,得由主辦單位視個案情形予以協助。
四、檢附「111 年臺南市政府線上公教美展簡章」及相關附表,請參閱附件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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