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體育大學 114 年 6 月 24 日國體大推字第 1141900258 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國立體育大學,因本府自 111 年成立體育局,體育相關業務移交該局,爾後涉及體育相關業務,敬請發文予臺南市政府體育局,避免辦理期程延宕。
新生專區
114課程計畫
公開觀課
生生用平板
餐前五分鐘
個資保護
海東郵件
維修通報
場地平板預約
機器人行事曆
科技評量
海東校刊
健康促進網
性別平等
獎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