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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Q&A

A:民國107年9月2日起至108年9月1日止出生之學生

 

A:

一、基本學區:溪心里1-13、15-32鄰,淵西里,淵中里,海西里,
海東里1-2、4-5、8-15鄰,塩田里8鄰,
淵東里2-17、19-21鄰

二、共同學區:溪心里14鄰、淵東里1、18鄰(安佃國小)

海東里3、7、18、20-21鄰(安慶國小)

A:

一、2/26(三)區公所開始寄發入學通知單。

二、全面採線上登記:

登記時間:114年3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

          1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中午12時。

三、登記系統網址:http://newstd.tn.edu.tw/

四、已完成線上登記之家長補交繳驗證件期限:

1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逾時恕不受理,視同放棄入學登記)。

A:

本校為總量管制類型學校,新生應與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設籍同一戶籍。

入學管制順位、資格說明及繳驗證件如下:

 

順位

排序

資格說明

上傳證明文件

錄取方式

第一順位

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之身心障礙學生

1.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持鑑定安置結果報到單

 

第二順位

新生之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一,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

1.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新生之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一,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第三順位

有兄姊就讀本校(114學年仍在籍)之學區內新生

1.列詳細記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2.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依設籍時間先後依序錄取

第四順位

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子女(須設籍本市)

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第五順位

本校基本學區之新生,有居住事實並有戶籍所在地房屋所有權狀

1.列詳細記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房屋所有權狀

依設籍時間先後依序錄取

第六順位

本校基本學區之新生,有居住事實且有其他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1.列詳細記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其他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第七順位

本校共同學區之新生,有居住事實並有戶籍所在地房屋所有權狀

1.列詳細記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房屋所有權狀

 

第八順位

本校共同學區之新生,有居住事實且有其他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1.列詳細記事之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其他居住事實證明文件

 

 

     註:如依第三順位入學者,其同校就讀之兄姊亦須設籍於本校學區。

A: 居住事實證明文件列舉如下

1.自有房屋所有權狀

2.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契約證明。

3.公家宿舍配住證明。

4.經學校新生入學審查會查證於登記日前確有居住事實之證明文件。如:設籍該房屋住址直系親屬之水費、電費、天然氣費或通信費之繳納證明。(地址須與戶口名簿同,且署名之繳納人(或持有人)須為新生之父母、法定代理人或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

A:

1.公布錄取名單日期:1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學校網頁公告。

2.招生採登記制,並依入學管制順位招生,若該順位額滿,則依戶籍設籍先後時間決定;設籍時間相同者,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3.未能錄取之新生,由本校主動聯繫,並依家長意願改分發至未實施總量管制之學校就讀,不受學區分發入學之限制。

A:

(一)線上系統報到

    1.時間:1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時至

            114年3月29日(星期六)中午12時止。

    2.報到系統網址:http://newstd.tn.edu.tw/

 (二)實體報到(請家長準備好證明文件到校,由專人協助家長進行線上系統報到作業)

    1.時間:114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中午12時。

    2.地點:海東國小甲棟2樓教務處。

 

114學年度一年級新生編班名冊:【連結】


一年級課後照顧報名:【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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