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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總務 | 2020-05-06 | 點閱數: 1224

 

     

(一)校園戶外開放空間自 5月 7起開放民眾使用,開放時段依各校公告為主。

(二)校園室內外場地借用部分,室內場地除公務辦理之活動外,原則不開放民眾及私人團體等借用(包含長期借用),室外場地則依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借用。

(三)請民眾遵從校園門禁管理的規範及相關防疫公告內容;倘有生病、發燒情形,應避免進入校園,共同為校園師生健康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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