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
點。
(二)臺南市 109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二、目的
(一)為提高家長對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精神理念、課程規劃與設計及輔導學生
適性揚才措施之瞭解。
(二)提供家長研習進修管道,提昇親師合作及參與課程教學之品質。
(三)整合家長人力資源,促進教學創新提升教學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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