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報
(請各級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 服務 中心等配合強化相關防疫措施)
110 年 5 月 15 日
依據行政院 110 年 5 月 15 日記者會宣布以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新聞稿,因應目前國內 COVID 19 疫情持續嚴峻,雙北地區 臺北市、新北市陸續發生感染來源不明的病 例及群聚事件,研判社區傳播已有擴大趨勢, 自即日起至 5 月 28 日提升雙北地區疫情警戒至第三級 為期 2 週加嚴、加大限制措施,以防範發生大規模社區傳播 ,餘全國其他區域維持第二級警戒。教育部請各級學校強化下列措施:其中社團規定部分 ~
二、社團課及課後輔導班防疫措施
高中以下學校社團課及課後輔導班可照常辦理,並應加強防疫措施。
(一)採實名制、量測體溫、確實佩戴口罩、維持教學場域之室內通風,如發燒或出現呼吸道 症狀,應儘速就醫不上課。
(二)若無法達到防疫要求,應停止上課。
目前對於局端課後社團防疫規定並未公告停課,本校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請學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發燒,身體不適請自行向課程老師請假,不進班級上課。
2.室外課(體育球類課程)可不戴口罩,但必須保持 1.5 公尺社交距離。
3.教室內課程(含海東館、羽球館),師生皆務必配戴口罩上課。
4.課程期間,家長除特殊因素外,否則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家長進入校園,務必採實名制,並在圖書館前等候區等候*
5.國樂社團吹管類(笛子)於室外上課(先至上課教室,由上課老師帶至室外上課地點)。
6.週六社團課程進入校內,必須於警衛室外,實名制並量測體溫後方可進入校園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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