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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 | 2014-09-12 | 點閱數: 381

欲參加比賽的小朋友,請到輔導室領取報名表以便浮貼於作品背後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03年度學校家庭教育系列計畫

  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符應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目標,落實家庭教育功能。

二、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三、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並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善化區善化國小

參、畫作內容:
    學生主題創作類別及創作主題:
一、平面設計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

      (二)國小 5-6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

    二、小書繪本類

     (一)國中 7-9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性平、婚姻

     (二)國小 5-6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新住民、原住民家庭、失親

     (三)國小 3-4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

    三、繪畫類

     (一)國小 3-4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

     (二)國小 1-2年級組:家人關係 相關主題

以上三類別以家人關係為主軸,其範圍可涵蓋家庭教育法之所稱之親職教育、子職教育、性別教育、婚姻教育、失親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文化教育、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及其他家庭教育事項。

肆、送件時間與地點:

一、送件時間: 103年 9月 15~30日上班時間送(寄)達。

    二、送件地點:臺南市善化區善化國小(善化區進學路 63號)

 

伍、規格內容:  

  一、平面設計類

    (一)作品主題:可加上文字創作在圖畫裡。文字以 50 字為限(可注音或英文,不可以電腦打字)。

 (二)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三)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紙雕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背面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二、小書繪本類

(一)作品規格:主題作品規格不拘、字數不拘,小書繪本類文字可用書寫或電腦印製。

(二)製作材料: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他人作品。繪畫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亦可利用剪貼、拼布或刺繡等方式完成,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作品限於平面繪作,並妥為裝訂。

  (三)作品須完整呈現一本書的形式:包含封面、糊貼頁、版權頁、封底、書背等。

   (四)作品製作完成在封底黏貼報名表(如附件、資料不全不予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三、繪畫類

   (一)作品規格:以四開圖畫紙為主,以橫式、平面呈現,不加框。

   (二)製作材料: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彩色筆、水墨、油彩…皆可),但不得以電腦繪製列印。

陸、參加對象與組別: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6班以下自由送件,各類最多 3件; 7-25班學校各類最多請送 6 件; 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請送 9 件作品。超過件數依據送件清單順序取件,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組別:分 1.國中 7-9年級組  2.國小 5-6 年級組  3.國小 3-4 年級組  4.國小 1-2 年級組

柒、評審與獎勵:

    一、評審標準:內容 50﹪,創意 30﹪,表現手法 20﹪。

二、參賽者獎勵原則:各組錄取特優 3名、優等及佳作若干名,特優頒發獎狀及獎品,優等及佳作頒發獎狀。

三、指導教師獎勵原則:指導學生獲特優者嘉獎貳次,優等者頒發獎狀。

四、每件作品限 1位指導老師及 1位參賽學生, 1位教師同時指導數位學生皆入選時,限敘獎 1 次。

五、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特優獎項將以從缺論;優等入選件數約 1/10,佳作入選件數約 1/10,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作品品質決定。

    六、作品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得擇優作品印製 2015文宣品,不再另支稿費。

捌、退件與附則:

一、退件:由家庭教育中心上網公告退件時間,由各校至指定學校領回。

二、附則:

(一)參賽作品必須為學生個別創作,如係臨摹她人或自己曾經得獎之作品,均不予以評選,指導教師請確實把關,如發生冒名、頂替之情事,將由參賽者與指導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二)經評選入選之作品,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有權進行後續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作者需無條件同意。

玖、經費:由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拾、承辦單位有功人員,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

拾壹、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巿「深耕學校家庭教育學生主題創作徵選活動」之評審委員決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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