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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訪客 - 教務 | 2014-11-03 | 點閱數: 30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7 月 16 日會議決議,本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夥伴重新培訓。

二、 103 學年度輔導夥伴名單已公告於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查詢方式為:登入教專網、輔導諮詢人力/講師、點選輔導夥伴、查詢各縣市名單。

三、輔導夥伴可跨縣市進行到校輔導,輔導後請輔導夥伴填寫領據,待輔導夥伴回傳輔導記錄後再匯款。

四、正式名單待教育部正式函文後再函轉各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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