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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楊斯媛 - 學務 | 2014-11-06 | 點閱數: 334

要內容:

一.依據 103年 10月 31 日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營江保字第 1036881716號函辦理。

二.該處擬辦理「與環境共生魚塭體驗生態旅遊活動」,本活動針對教師研習及社會參與兩梯次進行,希望能將友善養殖保育等理念推廣至校園與企業。全程參與本研習活動者,本局將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4小時(需簽到退)。

三.檢送「2014台江國家公園與環境共生漁塭體驗活動簡章」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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