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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衛生組長 - 學務 | 2025-06-02 | 點閱數: 54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4 年 5 月 2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40123145 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新冠疫情升溫,請貴校(園)強化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之執行與宣導,將常見呼吸道感染之防治知識傳達學(幼)生及其家人與教職員工,包括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保持空氣流通等。

三、檢附「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建議事項」1 份(如附件),以供衛教 COVID-19 輕症及無症狀篩檢陽性民眾或其他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配合相關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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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呼吸道病毒感染者建議事項

壹、 適用對象:常見呼吸道病毒( 1)感染者。

貳、 建議事項:

一、 如您為 65 歲以上長者、孕產婦、或有慢性病、免疫力低下或免疫

不全病史等具重症風險因子者,應就醫評估並遵照醫囑。

二、 建議居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在症狀緩解且退燒 24

時後(沒有症狀治療藥物的情形下),可恢復正常活動。

三、 症狀緩解且退燒 24 小時後之 5 天內,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 用肥皂或其它清潔用品勤洗手,維持手部衛生。

() 外出時請全程正確佩戴口罩,並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2)

若無法佩戴口罩,請與他人保持 1 公尺以上社交距離,避免出入無

法保持社交距離的場所且密閉的空間。

() 請同戶同住者視情況需要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包括落實佩戴口罩、

遵守呼吸道衛生、勤洗手以加強執行手部衛生、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避免與同戶同住者共食。

四、 如須前往醫療院所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在醫療院所內全程佩

戴口罩並遵守其他醫療院所感染管制措施。

五、校園防治建議

() 發現疑似流感/新冠等呼吸道群聚事件,立即依流程通報地方衛生單

位,並雙軌通報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及校安通報系統。

() 提供口罩予出現類流感/呼吸道感染症狀之發病學()生及員工配戴。

() 協助聯繫家長,由家長(或老師協助)帶生病學()生返家與就醫,

落實生病不上課。

() 於學()生返家或就醫前留置於適當隔離或安置場所,該場所應與

健康學()生或員工的日常活動場所有所區隔,且保持空氣流通。

() 配合衛生單位收集群聚發生單位相關人員名單以進行疫情調查,並

協助提供人員基本資料、個案狀況、疫苗接種史及慢性疾病史等資

料。

() 持續掌握學()/教職員工之健康及請假狀況,監督群聚事件相關

發展。

() 強化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之執行與宣導,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

達學()生及其家人與教職員工,包括生病不上班、不上課、勤洗

手、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保持空氣流通等。

備註:

1. 常見呼吸道病毒,例如:流感病毒、新冠病毒、腺病毒、呼吸道融合病

毒…等;如未檢驗出任一呼吸道病毒,惟仍出現呼吸道相關症狀(如:

嗽、流鼻水、鼻塞、喉嚨痛…等,因氣喘、過敏性鼻炎或其他非感染性

疾病引起的相關症狀不在此限),請參照本建議事項進行防治措施。如為

麻疹、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等其它法定傳染病呼吸道疾病防治作為,請

參照疾管署全球資訊網之傳染病防治工作手冊相關資訊(網址:

https://www.cdc.gov.tw)

2. 2歲以下嬰幼兒因呼吸道較小且無法自行取下口罩,有導致窒息的風險,

不建議佩戴口罩。如出現呼吸道症狀例如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

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以降

低病毒傳播風險。

3.本案供參考,若有其他狀況,建請依照實際情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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