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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趙建智 - 教務 | 2013-12-24 | 點閱數: 477

說明:
一、為持續累積本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題庫,本部
定期辦理旨揭研習,以培育命題人才。
二、本研習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全部學員膳宿,請 貴府(
局)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請核予公(
差)假。編制內教師及輔導團成員請支應其差旅費,如有
課務,請支應代課費及協助課務排代。
三、學員需具備一定程度之閩南語能力,熟悉臺羅拼音及教育
部閩南語用字,並具備基礎電腦技能。研習時間為 103 年 1
月 22 至 24 日。相關規範、課程內容及其他事宜請詳閱實施
計畫。
四、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為以 40 名
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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