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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 | 2015-09-14 | 點閱數: 330

訂於 104 年 9 月 15 日(二)教職員晨會後於視聽教室召開課發會及特推會,審查 104 學年度特教課程計畫及特教相關業務。

課發會代表:行政代表(四處主任、教務處組長)、學年代表(學年主任、科任主任、資源班代表)、各領域代表及家長代表。

特推會代表:行政代表(各處主任、資料組長)、學年代表(學年主任、科任主任、資源班代表)及家長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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