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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輔導 | 2016-07-26 | 點閱數: 225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05 年 7 月 14 日第 1050620266 號奉核簽呈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目的為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平等參與活動的管道及展現才藝之機會,並喚起社會各界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辦理。
三、計畫內容: 105 學年度本計畫特將團體賽分為 A 、 B 兩組; A 組: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通報安置之特殊教育學生且具有「身障證明(手冊)」之特殊教育學生。 B 組:教育部特教通報網通報安置之特殊教育學生且具有鑑輔會證明文件而無身障證明(手冊)之學生。
四、比賽時間與地點:
(一)國中組: 105 年 11 月 24 日(星期四),於本市新營區新民國小辦理。
(二)國小組:團體賽 10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個人賽 105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於永仁高中辦理。

五、詳請請參考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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