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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輔導 | 2017-06-05 | 點閱數: 218

 

導處榮譽卡兌換及禮物抽獎期限規定:

一、 105 學年度第二學期榮譽卡兌換及禮物抽獎期限訂定於 6 月 19 日(週一)完成,之後先暫停本學期榮譽卡兌換活動,請各班導師告知學生時間,把握於期限內到輔導處兌換及抽獎。

二、請二年級、四年級導師於 6 月 23 日前將班上學生海東卡(大張貼貼紙)收齊繳回輔導處,俾利統一印製獎狀。另請一、 三及五年級各班導師告訴學生榮譽卡可繼續延用至下一年級,請學生妥善保管,下學年開放時間再另行公告。

三、以上公告事項麻煩各班導師協助辦理及通知學生兌換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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