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06 年 11 月 9 日府人考字第 1061186914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自107年3月11日起測驗場次報名費調整如下:
(一)公開考場次:調整為新臺幣1,600元(原1,540元)。
(二)到場考場次:調整為新臺幣1,100元(原1,200元)。
三、本測驗分聽力、閱讀兩項目,題型皆有更新(如附件),紙筆型態採一階段完成,不須複試。
四、檢附多益測驗(TOEIC)題型更新說明、成績單樣式及成績驗證服務說明、證書樣式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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