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 | 2018-02-21 | 點閱數: 273

臺南市安南區海東國小 106 學年度模範兒童選拔實施辦法

  • 目的:
    • 樹立兒童楷模,塑造見賢思齊之優良校園風氣。
    • 透過表揚活動激勵學生敦品勵學,培養良好品格及好學精神。
    • 倡導品德教育,建立正確價值觀,營造長幼有序、謙讓有禮的社會。
    • 透過競選活動,瞭解民主選舉的過程,並發展學童群育觀念。
  • 主辦單位:學務處
  • 選拔時間: 107 年 3月 5 日(一)至 3 月 16 日(五)。

四、 選拔參考標準:

    (一)品格及學業均優,領域成績及綜合成績八十分以上,堪為同學表率。

    (二)積極參與校內或校外活動,有特殊優良表現。

    (三)遵守紀律、尊重別人、熱誠助人,足堪同學表率。

    (四)尊敬師長,對師長交待任務能盡心完成,是師長好幫手。

(五)和同學相處,和睦融洽,能善待周遭所有人。

  • 孝順家中長輩,會分擔家務,不讓長輩操心。

五、實施方式:

  • 由各班依選拔參考標準遴選出具有代表性,足堪做為其他兒童模範的學生乙名。
  • 六年級畢業班另於 3 月 2日前選出四名校內外表現兼優的學生,代表本校參加 107 年度臺南市模範兒童選拔。
  • 學務處提供具體優良事蹟表格─請將該生之「優良事蹟」與獲選學生本人之「獲選感言」【150 字內】,以電腦繕打至表格中。
  • 學生生活照一張(獨照)或請各班導師用數位相機拍攝貼於表格中。
  • 具體優良事蹟表完成後請將電子檔上傳至學校共碟-學務處-生教組長-【106 學年度模範生資料夾】中,並依年級放置,或以電子郵件回寄至生教組。

六、經費:

(一)班級模範每生(不含幼兒園)給予兩張榮譽貼紙及榮譽制度獎品乙份,國小 67 班及資源班 1 班,共 68 名。

(二)市模範及班級模範兒童與校長合影照片輸出及護貝費用,每生 20元,共 76 名(含幼兒園),合計新台幣 1,520 元整,由學校預算內相關經費勻支。

七、表揚:於 4 月 2日(一)兒童朝會時表揚。

八、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