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107 年 3 月 1 日南市文藝字第 1070239834 號函辦理。
二、時間: 107 年 3 月 7 日與 3 月 8 日舉辦研習,共計 2 個場次。
三、地點: 321 巷藝術聚落─麥薾共學堂 (郭柏川紀念館 )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27 號。
四、請各校惠允所屬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檢附來函及其附件(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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