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五步 !
叫 大聲呼救
叫 呼叫 119 、 118 、 110 、 112
伸 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拋 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划 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等)
「救溺五步」是低風險到高風險的救溺方式,第一時間務必大聲求援,利用周圍救生器材,切勿貿然下水救人。
為確保水域活動安全,出遊前務必瞭解「防溺十招」!
一、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二、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三、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四、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五、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六、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七、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八、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九、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十、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一)游泳池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1 、游泳池邊不可奔跑或追逐,以免滑倒受傷。
2 、游泳池邊不可任意推人下水,以免撞到他人或撞到池邊受傷。
3 、游泳池邊嚴禁跳水,常因水淺,造成頸椎受傷而終生癱瘓。
4 、戲水時,不可將他人壓入水中不放,以免因嗆水而窒息。
5 、潛水時,應依自身能力為限,以免發生意外。
6 、水中活動時,已感有寒意或將有抽筋現象時,應立即登岸休息。
7 、游泳前進時,應張開眼睛,跟前者並應保持安全距離,以免被踢到而受傷。
8 、若在水中發現自己體力不支,無法游回池邊時,應立即舉手求救,或大聲喊叫「救命」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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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灘戲水安全注意事項:
1 、應在設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海域游泳,並聽從指導及勿超越警戒線;對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之區域更應避免接近。
2 、海邊戲水,不要依賴充氣式浮具(如游泳圈、浮床等)來助泳,萬一洩氣,無所依靠,容易造成溺水。
3 、海中游泳,基於海水是處於流動狀態,有海流、有波浪,與游泳池不同,故需要加倍的耐力及體力才能達到同等距離,所以不可高估自己的游泳能力,才不會造成不幸。
4 、嚴禁兒童單獨戲水,以免發生意外。
5 、不可在航道、港區、急流區、礁岩區及碼頭邊游泳。
6 、颱風來襲前後 2 天,由於海面風浪仍大,當海水浴場關閉或太陽下山後(夜間),不可強行進入游泳。
7 、處在浪區中,當大浪來襲時,不可正面去頂撞,應潛入水中避浪或借用浪的推力,以捷泳高速前進沖回岸邊。
8 、在海中,若有皮膚受傷出血情況,應立即上岸,因為鯊魚對於血腥味特別敏感,可能會遭到攻擊。若受到水母、海蛇等侵襲,應立即登岸治療。
9 、在海面遠方忽然傳來隆隆不停的聲響,且聲音越來越大,可能是海嘯即將來襲,所有人(包括水裡及岸上)應立即往高處逃生。
10 、若被海流捲到外海,應向岸上發出求救信號,保持體 力及體溫,並察看周圍是否有可助浮的漂流物加以利用,等待救援。
11 、若在太平洋沿岸有地震發生時,要特別注意氣象報告,收聽是否有海嘯的消息,最好近期內不要到海邊游泳。
另有關水域安全宣導資訊,可參考本府所建置之「臺南市水域安全網」,網址: http://watersafety.dcs.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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