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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設備組長 - 教務 | 2018-08-16 | 點閱數: 141

一.實施對象:
(一)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以班級為單位申請讀報實驗班,由實際進行讀報教學的教師申請,須檢附申請計畫。
(二)預計補助本市市立國中 30 個讀報實驗班(2 人一報)、國小 43 個讀報實驗班(4 人一報)。
二.實施時間: 107 學年度(107 年 10 月到 108 年 6 月),扣除寒假約 7 個月。
三.實施方式:
(一)由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依據學校意願提出讀報教育實驗班之申請,通過申請之學校預計於 107 年 10 月開始實施
(二)實施教材:國小一至二年級學生以「國語日報週刊」作為讀報教材,國小三至六年級學生以「國語日報」作為
     讀報教材,國中學生以「中學生報」作為讀報教材。
(三)實施時間:各實驗班級可利用晨光時間、課間時間、彈性課程等,每週至少累計實施一節課,由教師帶領學生
     進行以報紙當作教材的學習活動。
(四)辦理教師研習活動及讀報教學成果發表會:強化教師進行讀報教學之能力,並提供全市教師交流觀摩機會。
(五)成效追蹤檢討:各讀報實驗班於每學年結束前(108 年 6 月)繳交教學成果, 108 年 6 月辦理成效檢討會議,作為後
     續辦理改進依據。
四.申請期程:各校以班為單位進行讀報實驗班申請,各校承辦人彙整各班資料後,於 107 年 9 月 7 日(星期五)前填妥申
     請表及計畫書,以掛號寄至臺南市立延平國中教務處,審查結果另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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