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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生教組長 - 學務 | 2019-01-15 | 點閱數: 140

一、依據 107 年 12 月份警察局統計資料辦理。
二、據警察局資料顯示 12 月份 A1 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5 件死亡 15 人;主要肇事時段以 10-12 時發生最多,肇事原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事故死亡年齡層以 65 歲以上( 5 人)最多; 道路型態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最多、交岔路次之。
三、為有效防制事故發生,請各校及樂齡中心配合課程、校際活動、班親會...等活動,加強宣導教育學生、民眾相關交通安全防制教育,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並提醒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特別呼籲駕駛朋友勿飲酒後駕車及指定駕駛,熬夜疲勞、宿醉未醒、生病服藥或情緒不穩定,千萬不要駕車上路,天候不佳時(尤其雨天、地面有積水時),應確實減速慢行,轉彎時亦應提前使用方向燈,以適時提醒他車注意。提醒駕駛人切勿超速、逆向行駛,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及間隔;並全面執行駕駛車輛開啟大燈(全日),隨時注意前方狀況,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以維用路安全。
四、宣導部分請持續配合目前所全國推行之四個核心概念宣導:
(一)-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安全。(如:行走間衣物鮮豔、提高睌間用路時的能見度)
(二)-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如:認識內輪差及視線死角、覺察或觀測速度與距離的關係)
(三)-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如:開關車門安全五步驟、不在馬路上嬉戲或飆車)
(四)-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如:認識並遵守交通規則及標誌、騎乘自行車、機車戴安全帽)
 

南市交通事故分析解讀及事故防制策進作為

一、 交通事故分析解讀: 107年度 12 月 A1(死亡)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15 件死亡 15 人,肇事特性分析如下:

() 發生最多分局:新營、善化、玉井及永康各 2人最多;麻豆、佳里、學甲、新化、第一、第三及第六分局各 1件次之。

(二)肇事時段分析: 10-12時發生 4件最多; 14-16 時 3 件次之。

(三)肇事原因分析:未注意車前狀態 8件最多。

(四)肇事車種(第一當事人)分析:以普通機車發生 8 件最多(不含超重型重機車 1 件)。

(五)道路類別及型態分析:以市區道路(類別)發生 12 件最多,岔路發生 7 件最多。

(六)事故類型分析:車與車類型發生 8件最多,自撞類型 5件次之。

(七)死亡者年齡層分析: 20-29歲、 30-39 歲及 60-69 歲死亡各 3 人最多(65 歲以上 5 人、編號 2.4.7.11.14)。

 (八)主要肇因為酒後駕車失控案件未發生。

1.A1類事故第一當事者有 1件 1人飲酒情形。

2.A1類事故所有駕駛人中有 2件 2人飲酒超過標準。

二、分析本月交通事故型態,高齡長者(65歲以上)交通事故,本月共發生 5 件, 5 人死亡,占本月 A1 類交通事故 33%;有鑑於此,本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長者聚會場所,加強長者用路安全宣導外,運用員警於執行家戶訪查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提高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視度,有效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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